问:是义与仁殊。仁谓往,义谓来;仁大远,义大近。爱在我,谓之仁;义在我,谓之义。仁主人,义主我也。故曰:仁者人也,义者我也。君子求仁义之别,以纪人我之间,然后辨乎内外之分,而著于顺逆之处也。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,据礼以劝福;外治推恩以广施,宽制以容众。以仁治人,义治我;躬自厚而薄责于外,此之谓也。(春秋繁露仁义法第二十九)请结合这段话,阐述董仲舒的仁义思想。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是其儒家哲学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,也是汉代儒家思想的重要创新。通过对《春秋繁露-仁义法第二十九》"是义与仁殊。仁谓往,义谓来;仁大远,义大近。爱在我,谓之仁;义在我,谓之义。仁主人,义主我也。故曰:仁者人也,义者我也"等论述的分析,我们可以发现董仲舒在继承先秦儒家仁义思想的基础上,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重构,形成了具有鲜明特征的仁义观。这种思想不仅对汉代政治伦理产生了深远影响,也为后世儒家仁义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一、仁义的本体论区分
董仲舒对仁义的区分首先体现在本体论层面,他明确提出"仁谓往,义谓来;仁大远,义大近"。这里的"往"与"来"并非简单的空间方向,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哲学内涵。
"仁谓往,义谓来"的实质是仁义作用方向的不同。董仲舒认为,仁是向外施与的,表现为对他人、对社会的关爱和恩惠;而义则是向内约束的,表现为对自我的规范和要求。这种区分使得仁义不再是笼统的道德概念,而是具有明确方向性的实践准则。
"仁大远,义大近"则进一步明确了仁义作用范围的差异。仁的爱应当尽可能广泛,远及四夷、诸侯、封内甚至鸟兽昆虫,体现为一种普遍的博爱精神;而义的约束则应当尽可能严格,近及自身的一言一行,体现为一种严格的自律要求。董仲舒以晋灵公为例,说明只顾自身享乐而不爱民的统治者,虽然"厚自爱",但"不爱人也,不为淑人"。
这种本体论区分使董仲舒的仁义观具有了明确的实践指向:仁是对他人的施与,义是对自己行为的规范。他通过"仁者人也,义者我也"的简洁表述,将仁义与"人我"关系直接绑定,为后续的内治外治原则奠定了基础。
二、内治与外治的实践原则
董仲舒将仁义的本体论区分应用于政治实践,提出了"内治反理以正身,据礼以劝福;外治推恩以广施,宽制以容众"的内治外治原则,体现了他对统治者行为的系统性规范。
内治原则强调"以义正我",即统治者应当通过自我约束和道德修养来治理国家。董仲舒指出,内治需要"反理以正身",即回归到义理的基本原则,通过自省和自律来端正自身。同时,统治者应当"据礼以劝福",即依据礼制来劝导民众追求幸福。这种内治原则的核心是"义在我",强调统治者的自我完善是治国的基础。
外治原则强调"以仁安人",即统治者应当通过仁爱之心来安定民众。董仲舒主张"推恩以广施",即统治者应当将恩惠广泛施予民众;同时"宽制以容众",即制定宽大的制度来包容民众。这种外治原则的核心是"仁在人",强调统治者对民众的关爱和恩泽是治国的关键。
董仲舒还通过引用《诗经》中的两处记载来进一步说明治身与治民的不同原则:"饮之食之,教之诲之"说明治民应当先满足物质需求,再进行道德教化;而"坎坎伐辐,彼君子兮,不素餐兮"则说明治身应当先尽职尽责,后享受利益。这种区分体现了董仲舒对统治者与民众不同行为规范的深刻理解。
三、天道与人道的统一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并非仅停留于伦理实践层面,而是将其与宇宙论和天道观相结合,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。
在宇宙论层面,董仲舒将仁义与阴阳五行相联系。他提出"阳,天之德,阴,天之刑也",认为阳气代表仁(德)和施与,阴气代表义(刑)和约束。四季的运行也体现了这一原则:"春者天之所以生也,仁者君之所以爱也;夏者天之所以长也,德者君之所以养也;秋者天之所以杀也,刑者君之所以罚也;冬者天之所以藏也,礼者君之所以节也"。这种将仁义与自然规律相联系的思想,使仁义具有了宇宙论的依据。
在伦理学层面,董仲舒提出"人副天数",认为人的形体结构与天的运行规律相符合。例如,人的四肢对应四季,人的五脏对应五行,人的喜怒哀乐对应阴阳变化等。这种"人副天数"的思想使仁义成为人与天沟通的桥梁,也使统治者的行为有了天道的依据。
在政治哲学层面,董仲舒通过"天人感应"理论将仁义神圣化。他认为,天会通过灾异谴告统治者的失德,如"天意难见也,其道难理。是故明阴阳出入实虚之处,所以观天之志。辨五行之本末、顺逆、小大、广狭,所以观天道也"。这种思想使仁义不再是普通的道德要求,而是具有神圣性的政治原则。
四、对君主行为的规范作用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最终落脚于对君主行为的规范,他提出了"以仁治人,义治我;躬自厚而薄责于外"的原则,为汉代君主统治提供了伦理基础。
"以仁治人"要求君主以仁爱之心对待民众。董仲舒认为,君主应当"推恩者远之为大,为仁者自然为美",将恩惠施于远方的民众,甚至扩展到鸟兽昆虫。他强调,真正的仁爱是"质于爱民,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",只有这样,才能被称为"仁者"。这种思想体现了董仲舒对统治者责任的深刻理解,也反映了汉代大一统背景下对广泛仁爱的需求。
"以义治我"要求君主以严格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。董仲舒提出"义之法在正我,不在正人",认为义的核心是自我约束,而非对他人进行规范。他强调,统治者应当"正其谊不谋其利,明其道不计其功",即追求道义而非利益,坚持原则而非计较功绩。这种思想使义成为约束君主权力的重要机制。
"躬自厚而薄责于外"则是对统治者行为态度的规范。董仲舒认为,统治者应当对自己要求严格,而对外则应当宽厚包容。他指出,如果统治者"我无之而求诸人,我有之而诽诸人",即自己没有做到却要求他人做到,自己做了却批评他人做,这是不符合义的原则的。这种思想体现了董仲舒对统治者谦逊态度的强调,也反映了他对汉代政治现实的深刻洞察。
五、仁义思想的理论基础与政治意义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建立在其独特的理论体系之上,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政治意义。
理论基础方面,董仲舒的仁义思想主要基于以下三点:
1.天道神圣化:董仲舒将仁义与天道相联系,提出"仁,天心,故次以天心",认为仁是天的意志和心性,义则是天道的运行规律。这种思想使仁义具有了超越性的神圣地位。
2.人性论:董仲舒提出"性三品"说,认为人性有善有恶,但中民之性可以通过教化导引向善。他强调,统治者应当"取仁于天而仁",即从天那里获得仁的品质,并以此治理国家。
3.三纲五常体系:董仲舒将仁义纳入"五常"之中,并与"三纲"(君为臣纲、父为子纲、夫为妻纲)相结合,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伦理纲常体系。他指出,"王道之三纲,可求于天",即三纲关系在天道中有所体现,为汉代封建伦理提供了理论依据。
政治意义方面,董仲舒的仁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:
1.制约君权:通过"天人感应"理论,董仲舒将君主行为与天象变化相联系,认为君主失德会导致灾异谴告。这种思想实际上是一种"屈君而伸天"的策略,通过天的权威来限制君主的权力。
2.社会整合:董仲舒的仁义思想强调普遍关爱,有助于调和汉代社会中的阶级矛盾。他主张统治者不应"与民争利",而应"利可均布,而民可家足",为汉代社会稳定提供了思想资源。
3.政治合法化:董仲舒的仁义思想为汉代统治提供了合法性基础。他提出"天子受命于天",认为君主统治是天命所归,而天命的依据正是仁义之道。这种思想有助于巩固汉代中央集权制度。
六、董仲舒仁义思想的历史影响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对汉代及后世儒家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对汉代政治的影响,董仲舒的仁义思想被汉武帝采纳,成为"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"的重要内容。他提出的"以仁治人,义治我"原则,使汉代政治伦理发生了重大转变,从法家的严刑峻法转向儒家的德主刑辅,为汉代大一统局面提供了思想支持。
对后世儒家的影响,董仲舒的仁义思想成为后世儒家的重要理论资源。宋代程朱理学继承并发展了他的仁义观,将仁义视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。明清之际的儒家思想家如王夫之、黄宗羲等,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董仲舒仁义思想的影响。
对现代政治伦理的启示,董仲舒的仁义思想强调统治者自我约束与关爱民众相结合,这种思想对现代政治伦理仍具有重要启示。他提出的"躬自厚而薄责于外"原则,体现了对权力运行的道德要求,对现代政治中的权力制约机制建设具有参考价值。
七、结论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通过本体论区分、实践原则构建、天道与人道统一,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。其核心在于"仁者人也,义者我也"的区分,即仁是对他人、对社会的施与,义是对自我行为的规范。
这种思想体系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,通过"内治反理以正身,据礼以劝福;外治推恩以广施,宽制以容众"的原则,为汉代统治者提供了行为指南;通过"以仁治人,义治我;躬自厚而薄责于外"的实践要求,为汉代政治伦理奠定了基础。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不仅是对先秦儒家的继承,更是对儒家思想的创新。他将仁义与阴阳五行、天人感应等理论相结合,构建了一个具有宇宙论基础的伦理体系,使儒家思想更适合汉代大一统的政治需要。
董仲舒的仁义思想在汉代及后世儒家思想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,其影响深远而持久。在当今社会,董仲舒的仁义思想仍具有重要启示,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、规范权力运行方面,其"躬自厚而薄责于外"的道德要求仍有现实意义。
夸克深度研究,2025-10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