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-仁说-0171

问:仁人者,正其道,不谋其利,修其理,不急其功,致无为而习俗大化,可谓仁圣矣,三王是也。是以仲尼之门,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,为其诈以成功,苟为而已也,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。(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)请解读这段话。

董仲舒在《春秋繁露-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》中提出的"仁人者,正其道不谋其利,修其理不急其功,致无为而习俗大化,可谓仁圣矣,三王是也。是以仲尼之门,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,为其诈以成功,苟为而已也,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"这一论点,深刻揭示了儒家对"仁人"的道德标准、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体系,以及对"假仁人"现象的批判态度。这一论述不仅是对胶西王推崇越王勾践与范蠡、文种为"三仁"的直接回应,更是董仲舒系统阐述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文本,对理解汉代儒学的核心理念具有关键意义。

一、"仁人"的定义与标准:内在道德优先于外在功利

董仲舒对"仁人"的定义是"正其道不谋其利,修其理不急其功",这一表述强调了儒家对"仁人"的评判标准并非功利性结果,而是内在的道德动机与行为方式。仁人首先是一种道德身份,而非社会标签,其核心在于是否真正践行了"仁"的内在精神。

(一)仁人本质:天道与人道的统一

董仲舒将"仁"提升至"天心"的高度,认为"仁为治首"。他解释道:"仁,天心,故次以天心。"这里的"天心"不仅是自然现象的规律,更是道德价值的最高准则。董仲舒通过"天人感应"的理论框架,将"仁人"的行为与天道相联系,认为真正的仁人其行为是源于对天道的体悟,而非功利目的。

《春秋繁露-王道》中,董仲舒进一步指出:"古之造文者,三画而连其中,谓之王。三画者,天地与人也,而连其中者,通其道也。"这表明"仁人"的行为应当贯通天、地、人三者,实现三者的和谐统一,而非仅仅关注个人利益或短期功绩。

(二)仁人的实践标准:重道义轻功利

董仲舒明确提出了仁人的实践标准,即"正其道不谋其利,修其理不急其功"。这一标准包含两个方面:

1.正道重义:仁人首先应当"正其道",即走正道而非邪道,遵循礼义规范。在董仲舒看来,真正的仁人应当"修其理",即修明事理,以理为行为准则,而非以私利为动机。

2.不谋利不急功:仁人不应将谋取私利作为首要目标,也不应急功近利。董仲舒强调,仁人应当通过"致无为而习俗大化"的方式,实现社会治理的自然和谐。这种"无为"并非消极不作为,而是指通过内在的道德修养和教化,使社会风俗自然向善。

二、"五伯"的评价:表面仁义与内在诈伪的区分

董仲舒通过"五尺童子羞称五伯"的现象,揭示了儒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标准,即不以功绩论英雄,而以道德动机与行为方式评判人物。

(一)五伯的"诈以成功"

董仲舒认为,五霸(通常指齐桓公、晋文公、秦穆公、楚庄王、吴阖闾等)虽然在历史上建立了功业,但其行为方式是"诈以成功,苟为而已也"。这里的"诈"指的是以欺诈、权谋等不道德的手段达到目的,而"苟为"则是指功利主义的短视行为。

董仲舒以齐桓公为例,指出其"谲而不正"的行事风格。《公羊传》虽肯定齐桓公"尊王攘夷"的功绩,但董仲舒认为,齐桓公的行为动机不纯,更多是出于政治权谋而非真正的仁义。同样,越王勾践的"卧薪尝胆"、灭吴雪耻,虽然最终成就霸业,但其过程充满欺诈与权谋,不符合儒家对"仁人"的标准。

(二)五伯与三王的对比:道德境界的高低

董仲舒将五霸与三王(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)进行对比,认为五霸虽比其他诸侯贤能,但与三王相比,"犹武夫之与美玉也"。这表明在儒家的价值体系中,五霸的道德境界远不及三王。

董仲舒特别指出:"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者,比于仁贤,何贤之有?"这强调了儒家对人物评价的相对性标准--在不同层次上比较人物的道德水平。五霸在诸侯中或许算是贤能,但与真正的仁人圣贤相比,他们缺乏根本性的道德修养。

三、"假仁人"现象:动机不纯与表里不一的批判

董仲舒的论述实际上揭示了"假仁人"现象的存在--那些表面仁义但内在动机不纯、手段诈伪的人物,虽然可能获得一时功绩,但不配称作真正的仁人。

(一)儒家"诚意"概念与表里如一

儒家强调"表里如一"的"诚意"概念,认为真正的道德应当是内在的、真诚的。《大学》中指出:"所谓诚其意者,毋自欺也。如恶恶臭,如好好色,此之谓自谦(惬意)。"这表明儒家重视道德的内在性与真实性,反对自欺欺人。

董仲舒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,他在《春秋繁露-必仁且智》中强调:"莫近于仁,莫急于智。不仁而有勇力材能,则狂而操利兵也;不智而辩慧狷给,则迷而乘良马也。"这说明儒家认为,真正的仁人应当兼具仁与智,表里一致,内外兼修,而非仅在表面显示仁义。

(二)动机与行为的统一

董仲舒对"假仁人"的批判,核心在于动机与行为的不统一。他认为,五霸的仁义行为往往是为了功利目的服务的,是"先诈力而后仁谊"的权宜之计。这种行为虽然在表面上符合仁义,但其内在动机是功利主义的,因此不配称作真正的仁人。

相比之下,三王的仁义行为是发自内心的、真诚的,其动机与行为是高度统一的。董仲舒认为,三王"不谋其利,不急其功",他们的行为是源于对天道的体悟和对人民的仁爱,而非出于功利目的。

四、普通人如何判断人物:道德准则的普及与"五尺童子"现象

董仲舒提到"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"的现象,这实际上揭示了儒家道德教育的普及性与道德判断的直观性。

(一)儒家教育的普及与道德准则的内化

汉代儒学教育体系的建立,使儒家道德准则得以在社会各阶层传播。汉武帝时期推行"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",设立太学和郡国学,将儒家经典纳入基础教育。这种教育体系使普通人,甚至是"五尺童子",也能接触到儒家的核心价值观,如"贵信贱诈"的原则。

《春秋繁露-竹林》中,董仲舒通过司马子反的故事,诠释了"仁"与"礼"的关系,强调"仁是质,礼是文",认为真正的仁义应当发自内心,而非仅在表面遵守礼制。这种思想教育使普通人能够通过直观的道德判断,区分真假仁人。

(二)"五尺童子"现象的象征意义

"五尺童子"是儒家经典中常用的象征,指代普通人或未受深度教育的孩童。董仲舒用此例强调,儒家的道德判断标准具有普适性,即使普通人也能通过基本的道德准则,判断历史人物是否符合"仁人"的标准。

董仲舒认为,五霸的诈伪行为违背了"贵信贱诈"的基本原则,因此即使是五尺童子,也会因受儒家教育的影响而羞于谈论他们。这表明儒家的道德教育已经深入人心,普通人能够通过简明的道德准则,形成对历史人物的基本判断。

五、儒家评价历史人物的核心标准:动机与手段的道德性

董仲舒的论述反映了儒家评价历史人物的核心标准--动机与手段的道德性优先于结果的功利性。

(一)动机优先于结果

儒家认为,评判一个人的道德水平,首先应当考察其行为的动机,而非仅仅关注结果。董仲舒强调:"诈人而胜之,虽有功,君子弗为也。"这表明即使通过欺诈手段取得成功,儒家也不认可其道德价值。

相比之下,三王的仁义行为是出于内在的道德动机,而非功利目的。董仲舒认为,三王的仁义是"正其道"、"修其理"的自然流露,因此他们"不谋其利,不急其功",能够达到"致无为而习俗大化"的境界。

(二)手段的道德性要求

儒家不仅关注动机,也强调手段的道德性。董仲舒指出,真正的仁人应当"正其道"、"修其理",即走正道、遵循事理,以正当的方式行事。而五霸则"先诈力而后仁谊",以欺诈和权谋为手段,表面上才讲仁义。

《春秋繁露-天辨在人》中,董仲舒进一步指出:"刑者德之辅,阴者阳之助也。"这表明儒家虽然承认功利与结果的重要性,但更强调道德与正当手段的优先性。

(三)评价标准的相对性

董仲舒的评价标准具有相对性,他指出:"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者,比于仁贤,何贤之有?"这表明儒家对人物的评价并非绝对,而是根据不同的比较层次进行判断。

在诸侯中,五霸或许算是贤能,但在与三王的比较中,他们的道德境界就显得低劣。董仲舒通过这种相对性的评价,强调了儒家对道德标准的不断提升与追求。

六、结论:儒家伦理思想的深层逻辑

董仲舒的论述体现了儒家伦理思想的深层逻辑,即道德评价应当基于动机与手段的道德性,而非单纯的结果或功绩。

(一)"仁人"的本质是内在道德而非外在标签

董仲舒对"仁人"的定义强调了内在道德的重要性,而非外在的功利标签。真正的仁人应当"正其道不谋其利,修其理不急其功",其行为是源于对天道的体悟和对人民的仁爱。

(二)"假仁人"现象源于动机与行为的不统一

董仲舒批判的"假仁人"现象,实际上是指那些动机不纯、表里不一的人。他们可能在表面上显示仁义,但内在动机是功利主义的,因此不配称作真正的仁人。

(三)普通人通过道德准则判断人物

董仲舒提到的"五尺童子羞称五伯"现象,反映了儒家道德教育的普及性与道德判断的直观性。普通人通过基本的道德准则(如"贵信贱诈"),也能对历史人物形成初步的道德判断,无需依赖复杂的学识或权威标签。

(四)儒家评价历史人物的核心标准

董仲舒的论述揭示了儒家评价历史人物的核心标准--动机与手段的道德性优先于结果的功利性。儒家并不完全排斥功利,但强调功利应当建立在道德动机与正当手段的基础上,而非以功利为目的而牺牲道德。

因此,"仁人者,正其道不谋其利,修其理不急其功"这一论点,不仅是对胶西王推崇越王勾践与范蠡、文种的回应,更是董仲舒系统阐述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文本,对理解汉代儒学的核心理念具有关键意义。

夸克深度研究,2025-10-27